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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作者:时间:2022-01-06点击数:

 

相关通知如下:

 

1.参赛人员

凡在2022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院在校本科生

 

2.竞赛时间

20221-20223

 

3.参赛组别

A.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奖项设置

1.凡报名参加本次院内选拔赛并上交作品审核通过的团队,每人将获得院级第二课堂分4分,主要负责人(1-2人)获得院级第二课堂分8分。

2.院级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暂定,具体奖项设置根据进入院赛决赛项目的数量定),公开答辩“最佳创意奖”1名、公开答辩“最佳表现奖”1名;同时,设优秀团总支组织奖2名。

3.凡参赛作品被我院遴选报送省赛,团队每人将获得院级第二课堂分10分,主要负责人(1-2人)获得院级第二课堂分15分(和院内选拔赛不重复拿分)。

4.凡参赛作品在省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团队每人一次性给予第二课堂活动分30分(其中院团委认定的第二课堂活动分15 分,系团总支认定的第二课堂活动分15分),并按照学院竞赛管理办法给予学生和教师奖励。

5.第二课堂分的加分,可任意选择加在2021.4.1-2022.3.31周期或2022.4.1-2023.3.31周期。

 

5.作品提交方式

发送至邮箱1769873286@qq.com

 

6.提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31日前

 

注意事项

1.本次竞赛以系团总支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不接受个人申报参赛项目),每个项目学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10人,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对于跨系、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院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2.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3.作品文本形式为1页封面+不超过10页的作品介绍(最好图片并茂)+不超过10页的佐证材料。

4.所有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需在大赛平台完成校内参赛项目申报(具体时间待通知)。

5.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7.参赛项目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以上时间安排及赛事规则可能会根据全国、全省相关赛事最新通知进行调整,届时将及时公布,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竞赛负责人联系。

 

预报名同学可加入2022上财浙院挑战杯官网交流QQ群:111510461

(审核:周利兵 收稿日期:2022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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